关于开展校内公有住房租赁选房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公有住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有效解决部分职工的临时住房困难,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启动校内公有住房租赁选房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学校有租房需求的教职工。
2.有特殊住房需求的在校学生。
二、房源情况
1.房源位置:学校现有存量公有住房存量144套,北校区32套,南校区80套,雨湖校区32套。(详见附件1)
2.基本配置:水、电、气三通及门窗完好。
三、租金和租期
1.租金标准:租金参照市场化标准,自租赁之日起按照每月8.00元/㎡的价格标准执行(按建筑面积计算)。如遇学校公有住房管理政策调整或市场价格变化,则按照新要求执行。由承租人自行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网络费、燃气费等其他费用。
2.租赁期限:赁期为3年,需要延长租住时间的,需重新申请,到期后续签合同。
四、选房安排
1.选房时间:2025年7月10日上午9点-12点;
2.选房地点:立志楼6楼A601会议室。
3.选房流程:按照报名先后排序选房,在此基础上优先无房户先行选房。教职工排位靠前未按时参与选房的,按过号处理,需重新进行排序至最后一号依次替补,依序递补至本次选房结束,每人仅处理一次过号选房的情况。选房结束即签订合同。承租方凭身份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于2025年7月10日到国资处房产科领取房屋钥匙。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按时来校参与选房,如因事不能来现场选房者,可出具《委托函》委托他人代为选房。
2.夫妻双方同属学校教职工的,在参与公有住房租赁选房时,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仅允许以其中一方作为主申请人参与选房。
3.公有住房仅限本人及直系亲属居住,不得转租、转借;
4.逾期未办理选房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产科陶老师、何老师0731-58398380
附件:
1.《2025年度校内公有住房房源清单》
2.报名排序登记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