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平台信息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教学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5〕14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湖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平台信息自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查建账,做到应入尽入
1.2026年6月8日17:30前完成学院30万元及以上科研设施和仪器入湖南省共享平台情况及入网信息核查工作,逐台核对入网情况并补全仪器基本信息,全面整改联系人信息不符、电话空号、收费不明等异常问题。未入网仪器按入网流程(附件1)入网,并填写仪器开放共享自查整改情况表(附件2)和不适合开放共享设备(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入网)备案清单(附件3),纸质版表格学院签字盖章后于6月8日17:30前交到国资处设备科(立德楼206)汇总,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沈嘉玘,邮箱:3140014@hnust.edu.cn,电话:58290210。
2.完成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入网及信息核查工作(入网流程见附件1)。
二、加强培训宣传,推动政策落地
2026年6月26日17:30前完成学院-实验室培训,深入解读开放共享有关政策、入网要求、收费规范、考核标准、补助政策等,培训相关情况说明材料于6月26日17:30前交到国资处设备科(立德楼206)汇总,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沈嘉玘,邮箱:3140014@hnust.edu.cn,电话:58290210。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06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