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验收结论公示(【2017】004)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处于2017年4月6日上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以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论公示如下:
序号 |
用户单位 |
项目内容 |
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
招标时间 |
供应商 |
验收结论 |
1 |
人文学院 |
“教学用电脑”等 |
湘财采计[2015]007733-007 |
政府采购 |
2016年 12 月8 日 |
湘潭和嘉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验收人员:舒艳(监察处)、李婷(教务处)、江土金(财务处)、马文嘉(审计处)、胡大辉(采购中心)、胡小平(国资处)、曾春蓉(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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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科楼相关学院 |
“学生用工作站”等 |
湘财采计[2016]009639-8 |
政府采购 |
2016年 12 月8 日 |
湖南蓝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需整改 |
验收人员:舒艳(监察处)、李婷(教务处)、江土金(财务处)、马文嘉(审计处)、胡大辉(采购中心)、胡小平(国资处)、曾春蓉(人文学院)、彭栋霞(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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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数码单反照相机机身”等 |
湘财采计[2016]009639-1 |
政府采购 |
2016年 12 月8 日 |
湘潭和嘉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验收人员:舒艳(监察处)、李婷(教务处)、江土金(财务处)、马文嘉(审计处)、胡大辉(采购中心)、胡小平(国资处)、李刚(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