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资产管理优秀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3]81号)、《湖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充分调动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先进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资产管理优秀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学校资产、房产、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室安全、维护维修等资产管理岗位工作,且2025年全年从事资产管理工作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团结协作,恪守师德师风,无党纪政纪处分。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落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岗期间无责任事故。
(三)努力钻研业务,具有创新意识,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获得师生和所在单位好评。
三、评选名额
评选2025年度资产管理优秀工作者不超过25人。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资产管理人员填写《湖南科技大学资产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表》(详见附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
(二)各单位对申报人参评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向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2人。各单位对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负责,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选资产管理优秀工作者。
(四)评选结果提交学校资产监管小组审定,公示。
(五)学校对资产管理优秀工作者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并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做好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在2026年3月1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立德楼207,联系电话58291127)。
湖南科技大学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