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 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全覆盖、起底式隐患排查,坚决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
2.厘清责任边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照教育部及学校文件要求,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人员安全责任,防止责任逐级弱化,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
3.健全管理体系,持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安全经费与人员保障,提升管理队伍专业素养,强化对新工艺、新兴交叉领域、“一院多址”等特殊情况的风险防控,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
4.抓实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实验室、科研课题组及指导教师(含研究生导师)要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尤其加强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实验环节的培训,提升实验人员个人防护、风险辨识、规范操作及应急处置能力,厚植实验室安全文化,让安全理念入脑入心。
二、工作安排
(一)教学科研单位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排查,建立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
组织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风险专项排查,填写《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表1.1)。在此基础上,摸清本单位实验室风险情况底数,建立院级层面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台账(附表1.2)并动态调整,做到“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
各单位要持续推进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结合排查结果,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估与核定,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分级分类台账,同步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同时准确填写《Ⅰ级(重大风险)及Ⅱ级(高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6年)》(附表1.3)。
(二)教学科研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实行闭环销号管理
各单位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3)等文件要求,结合前期风险排查情况,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关注闲置实验室及管制类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办公场所。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逐条登记,并立即组织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表1.4),并加强后续复核,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三)学校检查与教学科研单位再整改
工作开展期间,学校将视情况组织队伍赴各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自查自纠以及实验室风险清单与院级层面安全风险台账等工作落实情况。若发现排查不力、整改拖延、风险等级判定不准确、漏报重要危险源或未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严肃追责问责。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1)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实验室)(附表1.1):由各实验室填写并提交至学院汇总备案。每个实验室一表,按学院打包汇总报送,提交Word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
(2)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台账(学院)(附表1.2):学院汇总本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后形成台账。
(3)Ⅰ级(重大风险)及Ⅱ级(高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6年)(附表1.3)。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表1.4)。
以上所有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及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与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于5月31日前发送至shiguanke@hnust.edu.c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积极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联系人:欧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123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研究部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