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和双向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机构:
2026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和双向补助工作已经开始,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核定、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审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附件1)。为做好我校此次评价考核和双向补助工作,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予以重视,并参照下列要求完成材料填报。
一、2026年大仪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根据湖南省大仪评价考核指标要求,各单位需提供对内服务典型案例、对外服务典型案例和服务科技基础条件保障成果案例,每个案例不少于6个。
1. 5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2025年对内服务典型案例及佐证材料有关要求。
⑴案例说明。重点说明该仪器2025年开机时长、样本数,服务收入,支撑服务本单位科技创新的具体成效等,300字左右(模板见附件2)。
⑵佐证材料。优秀论文(文中务必标注使用仪器部分)、纵向项目、专利、获奖等。
2. 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2025年对外服务典型案例及佐证材料有关要求。
⑴案例说明。2025年支撑服务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团队的重要成果情况,重点说明2025年对外服务中该仪器的服务内容、作用、意义等,300字左右(模板见附件2)。
⑵佐证材料。横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2025年度发票和回单、检验检测报告及收费标准(模板见附件2)、企业用户评价(由外单位开具)或新闻报道、服务校外大学生创业团队成果等。
3. 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2025年服务科技基础条件保障成果案例及佐证材料有关要求。
⑴案例说明。通过技术攻关、验证评价、应用场景开发、示范推广等推进科研仪器及配套试剂、数据库等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的工作及成效等,300字左右(模板见附件2)。
⑵佐证材料。自主研发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授权书、技术攻关和应用场景开发相关论文、推动科研设备国产化的相关报道和获奖证书、专家评审或鉴定材料等。
二、2026年大仪开放共享双向补助工作。
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支持管理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大学生创业团队、企业开放共享,按向大学生创业团队、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收入最高不超过20%的比例进行财政后补助。同一年度单台(套)科研设施和仪器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同一管理单位同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申请对象及范畴
单台(套)原值50万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已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并在2025年度对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服务。
2.申请要求与流程
⑴需提供横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2025年度发票和回单、检测报告及收费标准(模板见附件3)、企业用户评价(由外单位开具)或新闻报道等材料。
⑵由设备管理员登录湖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hunan.gov.cn/), 点击进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在线提交发票、测试报告和收费标准等相关材料。
2026年湖南省大仪评价考核和双向补助典型案例和佐证材料纸质版请于5月19日前交到国资处设备科立德楼206汇总,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沈嘉玘,邮箱:3140014@hnust.edu.cn,电话:58290210。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