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27 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及实验室设备购置计划预算的通知
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二级学院及独立科研机构: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科学编制 2027 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及实验室设备购置计划预算与资产配置预算,统筹安排全校行政办公、教学科研实验室设备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财政资产配置管理相关规定,现启动 2027 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预算集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行政办公设备
全校党政管理、教辅部门履职所需通用办公资产,包含台式 / 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空调、投影仪、办公家具、等通用办公类设备;不含科研专项经费单独列支设备。
(二)实验室设备
1. 本科、研究生教学实验平台专用仪器、实训装置、检测分析设备、实验配套辅材设备;
2. 科研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购置专业仪器、大型分析检测设备、实验配套软硬件;
3. 实验室安全防护(门禁、监控等)、通风、制冷、高压等专用配套设备。
(三)不予本次申报情形
1. 横向科研、纵向课题、人才启动经费等专项科研经费单独列支设备,不纳入本次年度统筹计划;
2. 超资产配置标准、存量充足、可校内调剂复用的设备;
3. 零星耗材、低值易耗品、常规维修更换配件。
二、申报基本原则
1. 厉行节约,从严从紧。严格落实 “过紧日子” 要求,优先通过校内资产调剂、维修复用解决需求,确需购置且本年度可以实施完成的方可申报,杜绝超标准、超数量、超预算申报。
2. 对标配置,有据可依。通用办公设备严格执行《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实验室专业设备结合教学科研任务、现有设备使用年限、报废鉴定材料论证申报。
3. 轻重缓急,分类排序。各单位对申报项目区分刚需更新、新增平台、扩容升级三类,按急需程度排序,同步说明购置必要性。
4. 充分论证,预算真实。所有设备须完成市场调研,列明规格参数、预估单价、总价;单台(套)预算20 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单独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绩效评估材料。
5. 统筹共享,避免重复。优先支持开放共享类仪器,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严控各实验室重复购置同类通用设备。
三、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必备申报表格(附件下载)
1. 《2027 年度行政办公设备购置申报表》(所有单位统一填报);
2. 《2027 年度实验室设备购置申报表》(各学院、科研实验室填报);
3. 《2027 年度设备购置项目汇总表》(所有单位统一填报,分办公、实验室两类汇总)。
(二)配套佐证材料
1. 单位内部审议材料:处务会 / 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复印件,明确同意本年度设备购置清单;
2. 老旧设备报废佐证:拟更新设备提供资产编号、购置年限、故障鉴定或报废审批意见;
3. 大型设备专项材料:单台 20 万元以上仪器《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含使用方向、场地条件、人员配套、共享方案、预期效益;
4. 预算依据:3 家及以上市场调研报告作为预算测算支撑。
(三)填报规范
1. 统一按照固定资产分类国标规范填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预算、经费来源、使用地点、责任人;
2. 经费来源区分:学校统筹公用经费、实验室建设专项;
3. 同一实验室多台同类设备合并汇总,大型精密仪器逐项单列。
四、报送时间与方式
1. 内部初审截止:2026 年9 月 1 日,各单位完成内部论证、表格审核签字盖章;
2. 材料报送截止:2026 年 9 月 10 日 17:00,逾期不再受理,无法纳入 2027 年预算编制;
3. 报送内容
纸质材料:申报表、汇总表、全部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办公室(立德楼206);
电子材料:全部表格、论证报告、询价扫描件打包压缩,命名格式「XX 学院 / XX 部处 – 2027预算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un@hnust.edu.cn;
4.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孙老师,0731-58290210;线下咨询窗口:立德楼 206
室。
五、审核与后续安排
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收集材料,对照资产存量、配置标准、开展
初审;
2. 组织专家对单价20 万元以上实验室大型仪器集中论证评审;
3. 汇总全校行政办公设备及实验室设备购置计划,提交财务预算系统,形成
2027 年度设备资产配置预算方案,由财务处统一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
4. 未按时提交、材料不全、论证不充分、超配置标准且无合理说明的项目,
一律不予纳入2027 年度采购预算。
六、工作要求
1. 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积极配合
完成2027年预算申报工作,指定资产管理员专人负责统筹收集、汇总材料,避免漏报、错报;
2. 坚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需求、虚高报价,一经核实核减对应项目预算并通报;
3. 申报前全面盘点本单位现有设备,能调剂、维修续用的一律不列入购置计
划,切实盘活存量国有资产;
4. 本次申报为 2027 年度设备预算唯一集中申报窗口期,年度中途不再补报。
未申报预算的不安排采购计划,特殊情况或重大专项经学校党委研究后由财务处统筹安排。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 年 7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