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在行动——我处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为深刻汲取1月19日河南南阳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教育部领导“宁可抓重复也不落空”的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督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教育厅《关于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1月26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开展了实验室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本次督查由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琳带队,分两组分别对南北两个校区假期开放实验室及研究生工作室进行了实地督查,重点对用电安全、危化品及危废处置安全、气体钢瓶使用安全等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了详细记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保障薄弱环节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向相关单位负责人、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反馈,并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立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李琳强调,各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做好实验室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分管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有针对性的制定严密的防范管控工作方案,并带头深入实验室一线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