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处于2023年3月9日下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以下采购合同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论公示如下:
序号 |
用户单位 |
项目内容 |
合同编号 |
合同金额(元) |
采购方式 |
采购时间 |
供应商 |
验收结论 |
1 |
教育学院 |
数字摄影与教育视频创作实训室设备购置项目 |
2022TXDK-058 |
1439800.00 |
公开招标 |
2022.12.08 |
湖南蓝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验收人员:许玉萍(财务处)、钟卫文(审计处)、虢利钢(采购中心)、郑海祥(国资处)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