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局、国家邮政局《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国市监网监发〔2023〕21号)以及《湖南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驻潭高校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和《湖南科技大学特种设备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规定和要求。易制毒、易制爆等各种管制类危化品由学校统一向相关政府部门递交申购材料,经审批后由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定点采购供货商供货。普通危化品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并保留购买记录。严禁从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供货商或电商平台购买危险化学品,严禁违规寄递危险化学品。
2.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安全闭环管理要求。全面摸清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存量情况并及时做好使用台账记录。加大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中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实验室事故的发生。
3.加大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知识和政策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各相关单位要把实验室安全和危化品管理的相关政策、知识学习作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其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培训计划和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校形成人人关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监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良好氛围。
师生如发现实验室违规采购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现象,请通过下述方式向我处反映。
举报邮箱:shiguanke@hnust.edu.cn
电话:58291239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附件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附件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附件4:易制毒化学品目录(2021版)
附件5: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附件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附件7: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附件8: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附件9: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