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综合实验大楼、实训实践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量:

 

本招标项目湖南科技大学综合实验大楼、实训实践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省发改委以湘发改社会【2018488号和湘发改社会【20185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自筹。项目实行代建制,招标人为湖南科技大学,代建单位为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造价咨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造价咨询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湖南科技大学综合实验大楼、实训实践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1.2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1号;
1.3 项目概况:湖南科技大学综合实验大楼、实训实践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实验大楼29500平方米(含二次装修),投资8850万元,新建实训实践中心28500平方米(含二次装修),投资8550万元;项目估算总投资17400万元;
1.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和自筹
1.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两个标段:
标段一:湖南科技大学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清单计价;
标段二:湖南科技大学实训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清单计价。
1.6完成时间要求:
收到图纸后30天内提供满足施工深度,且符合财政评审要求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清单计价成果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两个标段)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
2.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企业资质
2.3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3月至20188月的社保证明或在编证明。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5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标段的中标人时,则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中标资格,第二标段的中标人由经评审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递补。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8918日起至2018925日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4.2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
4.3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①单位介绍信、②本人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营业执照、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税务登记证、⑧社保登记证、⑨资质证书。
(注:第①③项收原件,第②④⑤⑥⑦⑧⑨项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⑥⑦项。)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20181012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81012900时。
5.3开标地点: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湘潭市建设南路255号湘江之星酒店2楼(海关西南侧))。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6.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6.2 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进帐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统一为:湖南科技大学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标段)。
6.3投标保证金帐户:    
  称: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农行湘潭分行
  号:18170301040003663 
6.4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1012900之前足额转账到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七、招标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湖南科技大学监察处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科技大学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31-582915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建设南路255号湘江之星酒店2楼(海关西南侧)
联系人:郑子望
电话:0731-58201406
E-mail2494660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