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南校区烟囱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南校区原锅炉房烟囱拆除工程。烟囱高度40米,底部直径4.5米。
二、投标人的资质及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要求投标人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持有湘潭市房产管理局或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处公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拆除施工单位”的企业。
2.3投标人需具有2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1月11日-2013年11月12日(上班时间),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本人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④资质证书、⑤营业执照、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税务登记证、⑧安全生产许可证、⑨社保登记证,到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专项工程科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其中第①③项收原件,第②④⑤⑥⑦⑧⑨项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
3.2 获取地点: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办公楼一楼)
3.3 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3年11月15日14:30—15:00(北京时间,以下同)。
4.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拒绝接收。
五、 开标时间与地点:
5.1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9.1 采购单位:湖南科技大学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办公楼一楼)
邮编:411201
联系人:何应秋 联系电话:0731—58291517
注: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规定和要求的,可向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专项工程科提出。
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3年11月7日